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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减税降费38条 ▏⑯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日期:2022年06月09日   作者: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    点击:[]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减税降费政策是有效的“减压阀”,有助于稳住市场主体,从而稳住经济基本盘。2022年,国家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特殊困难行业提供税费支持,减的是税费,增的是信心。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出“2022年减税降费38条”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

【享受主体】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纳税人。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优惠内容】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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