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楚雄州发改委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楚发改收费﹝2018﹞1号文件。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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