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武定忠爱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现将《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财政局转发关于继续执行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费和接种服务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20〕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楚发改收费〔2020〕44号文件。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
武定县财政局 2020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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