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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政府采购管理改革提质增效

日期:2021年08月08日   作者: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2021年,武定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县财政局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按照“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效益,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运作,文明服务,公正立业”的工作理念,不断拓宽采购渠道,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管理改革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理顺政府采购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对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推动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应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依托“政府采购云计算服务平台和政采云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最大限度满足了采购人需求,降低各采购单位的采购时间成本,优化采购方式,创新采购管理。

二是规范采购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县财政局认真指导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楚雄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进行采购审批。集中采购目录产品,实行集中采购或进入电子卖场交易;目录外及限额标准以上的,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不管是目录内的、还是目录外的,实行公开招标。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督促各预算单位2021年度通过“扶贫832平台”渠道,使用工会经费,组织单位职工和引导食堂采购全国832个贫困县农副产品。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

三是落实采购责任,确保提质增效。县财政局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今年上半年全县上报预算采购资金2276.31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采购资金1503.63万元、服务类预算采购资金772.68万元,实际采购资金2039.61万元,其中货物类实际采购1301.20万元、服务类实际采购738.41万元。节约资金236.7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0.40%。

四是实施“阳光采购”杜绝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采购活动,努力促进各项政府采购有序进行,扩大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力度,实施“阳光采购”。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采购供应商的监管,实施“廉洁采购”,防止采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生,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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