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300330001001 |
标段名称: |
武定县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8-3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9-18 08:30 |
开标地点: |
武定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987.7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所涉及的设计、设备采购、建安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范围为: (1)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全部设计工作 (包括项目所需涵盖的所有设计内容) ,以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2)设备采购:充电桩、变压器及供配电设备、电线电缆、物联网充电车位智能道闸、AI新能源车牌识别系统设备、智慧化运管平台等设备采购工作,含检测、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含产品保险、产品质量责任险、质保期内的保险)、调试、试运行、技术资料的提交、人员培训等。 (3)施工:经发包人确认的全部设计内容均为本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钢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智能化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防雷工程、配电工程、环境工程等。达到项目EPC交钥匙工程验收标准。 (4)验收:配合发包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成果、材料、设备、半成品的中间过程验收,配合发包人负责完成项目试运行及最终验收。 (5)工程项目全部设施的修建、维护、操作培训和管理等工作,编制完整适用的《维护手册》送交发包方。 (6)外联协调:主导办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 (7)EPC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和管控。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②具备国家能源局(或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肆级及其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或高级工程师(电力或供电相关专业)职称,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扫描件。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1)设计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其他: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要求牵头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投标人需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1)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自行承诺)。 (2)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被移除的除外)。 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其他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6、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7、投标人的承诺(自行承诺): (1)拟派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所有项目组人员均不得更换的承诺。 (2)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9-18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