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300211001001 |
标段名称: |
武定县插甸镇仓储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6-15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7-04 08:30 |
开标地点: |
武定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76.5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项目共占地21.43亩(其中建筑用地7.03亩): (1)新建果蔬仓储冷链物流中心1栋2850.05平方米;钢结构仓储及生产用房1栋499.77平方米;框架结构冷库管理用房729.00平方米,占地面积365.40平方米。 (2)附属工程:新建地上型消防箱泵一体化给水设备1 座、门卫室、铁艺围墙栏杆611.24米、厂区道路建设,总面积1704.90平方米;污水处理设备一套、10kv变压器1台、场地太阳能路灯、室外绿化等。 (3)设备安装工程:新建0-5℃保鲜冷藏仓库7座,占地面积465.86平方米,库容4000立方米;-18—-22℃低温冷冻库3座,占地面积270.30平方米,库容2000立方米;配套安装制冷压缩机组等设备4台(套),冷库及设备安装由生产厂家二次设计安装。 (4)具体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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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三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持有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 4 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 号文件)规定执行。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4)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开标截止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1)勘察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勘察项目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提供合同协议书)且该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项目规模等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的须另行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材料)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 (2)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总投资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提供合同协议书)且该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项目规模等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的须另行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材料)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且该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项目规模、施工内容等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的须另行提供相关业主证明材料)的才能作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的工作的单位提供)。 |
其他: |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或2020年~2022年任意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2、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0年1月至今)投标人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满足);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到的上述查询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满足)。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三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7-04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