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220131001001 |
标段名称: |
武定县喜鹊窝温泉旅游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滨河路南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6-28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7-19 08:30 |
开标地点: |
武定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226.5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配合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以及工程资料的编制,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是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担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任何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业绩要求: |
1、设计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设计服务费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 2、施工企业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等原件扫描件。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7-19 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