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进一步提升矿业权出让登记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通知》(云自然资矿管〔2023〕292号)文件精神,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同一矿种同级管理权限,以每个月不少于一次的频率在门户网站发布预警公告。
为有效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属我县辖区内有效期不足三个月、已过期的矿业权进行公示(详细见附件)。请矿业权人依法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办理相关手续。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7日
上一条:武定县高桥镇春睿砖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 下一条:武定狮山镇二龙山砂石料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