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8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20年3月18日至4月1日对云南武定新美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老鹰嘴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收到公示公众意见表,评估机构云南君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意见进行了回复,同时修改了评估报告,现对云南武定新美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老鹰嘴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进行二次公示,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向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反映,时间不得晚于2020年3月31日。
联系人:闫云海
联系电话:0878—603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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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516000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