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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所需要件公示

日期:2019年07月05日   作者:   来源:自然资源局    点击:[]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所需要件:

1、由卖方提交转让申请书;(1份)

2、变更后的房屋鉴证书;(1份)

3、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买卖协议或买卖合同;(1份)

5、卖方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图纸);(1份)

6、完税发票复印件(含地税部门加盖过户专用章)(1份)

7、地上无建筑物的(空地),需到社区(村委会)出具空地证明,并附四张不同角度的彩色照片。(1份)

8、属乡镇国有土地的,需乡镇国土(分局)所出具权属证明(属空地的依照第7项提供材料);(1份)

9、属房改房的,需填报《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表》并签章;(1份)

10、属于安置用地过户的:需村委会出示证明。(1份)

(注:以上资料齐备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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