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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 狠抓三项措施 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日期:2021年08月20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住建局    点击:[]

武定县立足“我为群众办实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依规有序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推进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乡镇负责具体实施推进,县级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由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克期完成整治任务。建立县级部门挂联责任制,成立5个排查整治指导组,由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分别对各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督促指导。县级挂联督促指导工作与其他监督检查工作相整合,减轻基层负担。适时对各乡镇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和明察暗访,实地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抽查,确保房屋安全隐患全部排查工作按期整治到位。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气氛。在全县11个乡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特别加强干部职工政策宣传和学习,以带动干部职工乡亲和朋友等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

全县11个乡镇共排查农村房屋52716户,存在安全隐患395户(其中:聚集性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87户,其他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存在隐患308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完成87户经营性自建房的整治,及时消除了农村房屋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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