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4〕23号)文件要求,现将楚雄州下达武定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收视、水电、物业费等减免州级补贴项目资金及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公示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反应。联系地址: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狮山镇环城西路149号);联系电话:0878-8712254。
附件:
1.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收视、水电、物业费等减免州级补贴项目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24〕61号 );
2.武定县财政局、武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武财农〔2024〕125号)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