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扶贫项目资金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开办〔2020〕43号)>》和《武定县扶贫资产清产核资确权登记工作方案 》,现将我辖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发窝乡人民政府反映。
单位地址:云南省武定县发窝乡发窝街10号
联系电话:0878-8861017
附件:《发窝乡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
公示单位:武定县发窝乡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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