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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力资源市场2023年招工信息(第十四期)

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为开展好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有意向性外出务工人员有序转移就业,武定县人民法院和杭州市东西部协作就业等127家用工单位岗位对我县进行招聘,现将招聘信息发布如下:

乡(镇)报名咨询地点:各乡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县级报名咨询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就业中心,咨询电话:0878—8835996。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武定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武定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劳务派遣制书记员2名、新闻宣传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2.书记员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截 止2023年3月31日);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截 止2023年3月31日)。

3.户口在武定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武定,且在武定县城有稳定的住所。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热爱人民法院事业,具有良好品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书记员岗位1:具备法律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分析归纳和文字录入编辑能力,根据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法学(法律)专业优先。

书记员岗位2:具备法律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财会专业毕业或有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岗位:具备独立采写稿件能力、协调沟通和宣传策划能力,熟悉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运营规律;有相关新媒体运营、报社等新闻宣传相关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图片处理软件,能拍摄、剪辑音视频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被确定招聘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武定县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一个月(领取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书记员岗位待遇4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新闻宣传工作人员岗位5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工作满一年续签劳动合同的,视其工作表现适当提高工资待遇。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2023年4月11日至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将报名所需材料交至武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狮山镇保龙路5号武定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417室),并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2.个人作品集(新闻宣传人员岗位,可提交电子版);

3.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示用人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并无任何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0878-8713848。

报名截止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岗位技能测试、面试,择优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有关事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武定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7日


(注:《杭州市东西部协作就业岗位信息》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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