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就业帮扶政策,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武定是个好地方,就业何须去远方”为口号,引导更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
一是支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符合条件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当地失业脱贫人口,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其尽快在当地实现再就业。目前完成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3万人,完成任务数的102.5%;举行招聘会17场次,开发用工岗位43个;发布招聘信息16期,涉及115家招聘企业280个工种,提供就业岗位48423个。
二是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作用。目前全县23个就业帮扶车间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脱贫人口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并采取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脱贫人口按照其发给脱贫人口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执行期限延续至2025年年底。
三是规范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根据各乡镇各村的情况和实用性,开发出林长制巡山员、城乡规划巡查员、信息统计员、卫生保洁员、河长制巡河员、治安巡逻员、公路养护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按不低于800元/人/月执行,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岗位补贴,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每次签订期限不超过1年。目前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151人(其中残疾77人);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475人(其中残疾8人)。
四是强化易地搬迁群众就业服务。将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集中安置点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站、服务点或专门窗口,配备专门人员全力做好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同时做到就业帮扶车间、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措施全覆盖、无死角,促进搬迁“进城入镇”群众充分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脱贫户至少一人就业。目前全县易地搬迁劳动力已实现转移就业0.6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