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武定五洲微创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通告
全县各参保人、各参保单位:
根据武定县医疗保险中心2024年专项稽核查实,武定五洲微创医院在2024年3月至2024年7月期间存在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楚雄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以下简称“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现中止武定五洲微创医院与武定县医疗保险中心签订2024年医保服务协议,中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中止期间武定五洲微创医院不得开展一切与医疗保障有关的医药服务行为。
特此通告
武定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