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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2023年7月27日)

日期:2023年07月27日   作者:杨春花   来源: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点击:[]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2023727日)
序号 行政处罚文书号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名称 案件名称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结案日期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1 武医保罚字[2023]3 91532329MA6KEN2X8H 武定中医院 武定中医院涉嫌分解项目收费、串换收费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分解项目收费、串换收费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1、退回医疗保障基金;  2、罚款。 2023年7月25日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2 武医保罚字[2023]4 91532329L0651876X9 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 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涉嫌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重复收费、串换收费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1、退回医疗保障基金; 2、罚款。 2023年7月25日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3 武医保罚字[2023]5 12532329431967627U 武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武定县妇幼保健院) 武定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武定县妇幼保健院)涉嫌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上传医保结算致医保基金损失案 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上传医保结算致医保基金损失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1、退回医疗保障基金; 2、罚款。 2023年7月25日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4 武医保罚字[2023]6 1253232943196512X5 武定县人民医院 武定县人民医院涉嫌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 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致医疗保障基金损失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1、退回医疗保障基金;  2、罚款。 2023年7月25日 武定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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