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马翠梅等9名工伤职工的工伤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马翠梅,女,23岁,云南鸿鸣保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保洁人员。2019年5月18日,因省、州专家要到元谋县中医医院检查卫生工作,马翠梅和同事中午就在食堂就餐午休。12:40左右,马翠梅到住院部一楼外的墙角拿清洁工具准备打扫卫生,折返身时不慎从台阶上跌落,会阴部磕在台阶边沿处,致使其会阴部受伤。被诊断为:会阴部血肿。拟认定为工伤。
2、胡兵,男,36岁,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2019年4月29日23:38许,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杨本新带领辅警胡兵等人,前往狮山镇南街社区小营村路段查处酒驾行为。4月30日00:30左右,胡兵在控制醉酒人员颜加利时,突然被颜加利按倒在地上殴打,致使其左侧下颌骨骨折,手肘和右膝擦伤。被诊断为:左侧下颌骨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3、毕自平,男,49岁,武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2019年4月26日,毕自平在武康路与陵园路交叉路口执勤。16:30许,毕自平在检查一辆面包车时,该车驾驶员不配合检查,强行冲卡,毕自平双手紧紧抓住车窗意图阻止,不料被该车拖行200多米,致使其右脚受伤。被诊断为:1.右足第5跖骨骨折;2.多处软组织挫伤;3.右足底皮肤挫伤并缺失。拟认定为工伤。
4、蒋建萍,女,41岁,云南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驻武定县香水中学的后勤人员。2019年5月9日7:15左右,蒋建萍到面包房和面,7:40左右,她将和好的面团送入压面机时,左手不慎被卷入压面机内,致使其左手手指受伤。被诊断为:左示中指开放伤:1.血管神经肌腱损伤;2.中指远节指骨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5、仁梦林,男,20岁,云南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驻县林业公安局扑火队员。2019年5月12日,仁梦林前往羊旧村委会山边村后山扑火。由于山高路险、火势凶猛、能见度低,扑救工作十分艰难。21:25左右,仁梦林不慎踩到碎石摔倒,致使其左脚受伤。被诊断为:左外踝软组织挫伤。拟认定为工伤。
6、董睿彪,男,22岁,云南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驻县林业公安局扑火队员。2019年5月13日14:50许,扑火队全员前往白路镇小井村委会五麻小村扑火。20:30左右,由于火场地形复杂,能见度低,董睿彪在扑火过程中不慎踩滑跌倒,致使其左膝关节扭伤。5月20日早上起床,董睿彪感觉左膝疼痛难忍,被同事送往武定县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左膝关节扭伤。拟认定为工伤。
7、武丕才,男,22岁,云南志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驻县林业公安局扑火队员。2019年5月12日,前往狮山镇九厂羊旧村委会山边村后山扑火。由于山高路险、火势凶猛、能见度低,扑救工作十分艰难。22:50左右,武丕才不慎被地上的树枝绊倒,致使其左膝关节受伤。被诊断为:左膝关节扭伤。拟认定为工伤。
8、杨华,男,42岁,武定永丰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工。2019年5月24日21:30左右,杨华在武定永丰钛业有限责任公司禄金工业园区新厂试运行出铁水时,被炉眼喷出的铁水烫伤,他的脸部、腿部、上身、背部等多处受伤。被诊断为:全身多处浅II度烫伤。拟认定为工伤。
9、余德珍,男,59岁,武定县教师进修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2019年4月26日,余德珍正常在单位上班。下午身体不适外出买药,回到单位后不适加重,两次进入职工驿站活动室休息,18:45许,被单位同事发现时已经不省人事,经120医疗救护医生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昆医大司法鉴定中心鉴定:1.排除酒精及有毒物质中毒可能,系冠心病发作致急性心功能障碍死亡。被诊断为:死亡。拟认定为视同工伤。
以上拟认定结果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反映。
通信地址: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301室)
邮编编码:65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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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