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第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
日期:2025年04月08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
序号 |
案件号 |
立案日期 |
被处罚对象 |
法定 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 结果 |
结案日期 |
1 |
(武)应急罚〔2025〕1号 |
2025年1月6日 |
武定县鼎隆砂石料采选厂 |
马某某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 |
主动 履行 |
2025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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