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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2017年环境质量分析报告

日期:2018年10月16日   作者:樊筱璇   来源:武定县环境监测站    点击:[]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州环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减排为重点,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保持了基本稳定,确保全县的环境安全。现将2017年环境质量分析如下:

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一)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经过对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氮化碳、臭氧、细颗粒物(PM2.5)六个项目24小时不间断监测。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5%。全年365天,有效监测天数356天(污染天数为3天,主要污染物为PM2.5、臭氧),无效监测天数9天。其中,一级达标天数为148天,占有效监测天数比例的41.57%,二级达标天数为205天,占有效监测天数比例的57.58%。

(二)工业废气排放及处理情况

全县工业废气排放达国家标准,废气治理设施运转正常。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一)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

武定县县城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环保部发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进行评价,麦良田龙潭Ⅱ类、石将军龙潭Ⅱ类、石门坎水库为Ⅲ类,达标率为100%。

(二)出境河流水质情况

水城河Ⅱ类、勐果河Ⅲ类,达标率为100%。

(三)工业废水排放及处理情况

工业废水排放达国家标准,废水治理设施运转正常。

(四)城镇污水处理现状

武定县建有污水处理厂一个,由武定深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营。全年365天运行,累计完成总投资5000万元,运行正常。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一)县城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情况

依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对武定城区声环境100个测点和道路交通噪声10个测点进行监测并评价。2017年度武定县城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好。

(二)县城道路交通噪声质量情况

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均达一级水平(好),昼间交通噪声64dB(A),比2016年度下降0.1dB(A)。

四、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现状

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依规堆放、处置,不存在乱堆乱放现象。全县无危险废物产生排放量,无倾倒丢弃现象。

五、农业源主要污染物排放处理现状

全县农业污染主要来源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均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要求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且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营正常,运行台帐和档案资料完备,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城镇生活源及集中式污染防治现状

城镇生活污水经武定深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均达标排放,不存在超标排放现象。城镇生活垃圾由武定城清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垃圾填埋场处理后,不存在超标排放现象。

七、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创建现状

一是积极推动生态创建工作。2017年积极组织东坡、田心等两个乡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现申报材料已完成。

二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绿色创建工作。云南省第十二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国营安宁化工厂武定分厂、云南纳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申报云南省第十三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名单2家企业。积极组织社区、学校参加省级和州级组织的绿色创建。目前,我县共创建省级绿色学校8所、省级绿色社区3个,州级绿色学校34所。

八、环境管理现状

(一)排污费征收情况

2017年收取排污费企业33家,按季征收,已全部征收完成,并分中央、省、州、县四级上缴国库。

(二)建设项目情况

1.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2017年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备案项目61个,总投资100900.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19.5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49%。

2.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全年“三同时”竣工验收18项,总投资额达69550.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80.3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85%。

(三)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州级未下达指标,依据国家初核结果,武定县污水处理厂2017年累计处理污水224.39万吨,平均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207.96mg/L,平均出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5.37mg/L,平均进水氨氮浓度为39.18mg/L,出水氨氮平均浓度为2mg/L,削减化学需氧量409.71吨,削减氨氮83.43吨。

(四)环境执法监管情况

1.全力做好省级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办理工作。全力做好省委省政府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共处理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投诉2件,办结2件,其中责令整改1家,立案处罚1家。

2.扎实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专项行动。我县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起,罚款总额达50万元。 认真开展全县化工行业企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化工、冶炼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等排查整治、生态环境监察和农村环境整治、砖瓦行业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排查治理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81人次,检查相关企业59家,其中钛矿矿山选矿厂11家,砂石开采企业10家,餐饮业7家,县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全面掌握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对排查出的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落实了部门和人员责任,对突出环境隐患限期整治,预防和遏制了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3.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1件。网上“12369”投诉件10件,来访5件16人次。来信投诉6件。所有来信来访全部已按时回复、办结。

(五)环境宣传教育现状

1.积极组织参加综治宣传月宣传活动、安全生产宣传节能宣传等活动、节能宣传周、科普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2.积极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3.加强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共上报新闻媒体环保工作信息257条(含图片)。国家级环保网站18条、省级网站68条、楚雄州环保局网站74条、州广播电视台35条、云南法制报7条、楚雄日报5条、武定信息网14条、武定政务信息1条、武定信息3条、手机报10条、武定实事政治网10条、武定长安网6条、武定法制网5条、武定纪检监察网1条。

九、环保机构能力建设现状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机构数1个,环境监察机构数1 个,环境监测站机构数1个。在编在职20人(局机关9人,环境监察大队6人,环境监测站5人),聘用驾驶员2人,公益性岗位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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