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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烽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楚环武罚字〔2024〕1号)

日期:2024年03月21日   作者:   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定县烽盛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29MA6NHK6G5T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楚环武罚字〔2024〕1号

违法事实

在环检车辆时,在车辆冒黑烟的否决情况下仍出具了合格的排放检验报告。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机关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肆佰元整(¥400.00)。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08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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