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需要进行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大荞地梁子钛砂矿技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方式、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根据“办法”中的要求,本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方式采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lf.gov.cn/)进行网络公开、当地报纸版面公开及建设项目所在地告示栏粘贴三种方式进行了同步公开。
公众对《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大荞地梁子钛砂矿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电子版查阅方式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8fpxfSHcrQULiR2G93GqA 提取码:7yhk。可点击后下载至电脑上进行全文查看;公众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为到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政府行政机构、项目地周边社区、村民小组、居民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5日(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禄丰市仁兴镇农行旁(大美超市院内2楼)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15125827862
邮 箱:1066595901@qq.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北郊上马村
邮编:650220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13887879596
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