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钛砂矿矿山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武定县狮山镇乐美村委会上老张村和羊旧村委会海外里村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扩建后钛砂矿采矿权范围变更后分为南、北2个矿区,矿区面积共计0.5679km2,其中北部矿区(即原有矿区范围)面积为0.0419km2,开采标高为2100~2028m;南部矿区(即新增矿区范围)面积为0.5260km2,开采标高为2020~1880m。开采规模:10万t/a钛砂矿,开采工艺:露天开采、机采机运,开采顺序:先开采北部矿区、再开采南部矿区,服务年限:20年。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579.37万元;资金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定县键丰经贸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楚雄州禄丰市仁兴镇革里村委会梨园村铜汞箐
邮政编码:651205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125827862
邮 箱:1066595901@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北郊上马村
邮编:650220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887879596
邮箱:37802255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qH3uuzbS5-85Krbf4TmVw
提取码:8jyi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有效日期
在后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