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武定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公示(2024年第四季度)

日期:2025年01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对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6个项目24小时不间断监测。三季度有效监测天数91天,其中“优”为87天,“良”为4天,无“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气,优良率为100%。

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33ug/m3,较2023年同期上升37.5%;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7ug/m3,较2023年同期上升54.5%;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为9ug/m3,较2023年同期上升28.6%;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为14ug/m3,较2023年同期下降17.6%;一氧化碳(CO)浓度均值为0.7mg/m3,较2023同期持平;臭氧(O3)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值为57ug/m3,较2023年同期下降9.5%。

2024年10—12月武定县环境空气质量各监测指标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CO为mg/m3,其余为μg/m3

年度

PM10

PM2.5

SO2

NO2

CO

O3-8H

浓度

变化情况

浓度

变化情况

浓度

变化

情况

浓度

变化情况

浓度

变化

情况

浓度

变化

情况

2024年

33

上升37.5%

17

上升54.5%

9

上升28.6%

14

下降17.6%

0.7

/

57

下降9.5%

2023年

24

/

11

/

7

/

17

/

0.7

/

63

/


下一条:武定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公示(2024年第三季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