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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公示(2023年第二季度)

日期:2023年07月05日   作者: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来源: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点击:[]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对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细颗粒物(PM2.5)6个项目24小时不间断监测。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有效监测天数91天,其中“优”为13天,“良”为69天,“轻度污染”为9天,优良率为90.1%,较2022年二季度下降9.9个百分点。

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26ug/m3,较2022年同期上升18.2%;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14ug/m3,较2022年同期上升27.3%;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为9ug/m3,较2022年同期上升12.5%;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为12ug/m3,较2022年同期上升9.1%;一氮化碳浓度均值为0.6mg/m3,较2022年同期下降14.3%;臭氧(O3)浓度均值为128ug/m3,较2022年同期上升70.7%。

2023年二季度武定县环境空气质量各监测指标监测结果统计表

单位:CO为mg/m3,其余为μg/m3

年度

PM10

PM2.5

SO2

NO2

CO百分位数

O3-8H百分位数

浓度

级别

变化情况

浓度

级别

变化情况

浓度

级别

变化情况

浓度

级别

变化情况

浓度

级别

变化情况

浓度

级别

变化情况

2023年二季度

26.0

一级

上升18.2%

14.0

一级

上升27.3%

9

一级

上升12.5%

12

一级

上升9.1%

0.6

一级

下降14.3%

128

二级

上升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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