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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教育体育局2021-2022学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日期:2021年10月22日   作者:杨桂梅   来源: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点击:[]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1]97号)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县各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随迁人员“两为主”入学政策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应读尽读。

一年级招生: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严格执行省州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实行县级统筹,属地管理,校区负责,按户籍地结合房产居住地划片招生,就近和相对就近入学,保障所有常住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子女入学。

各乡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由各乡镇小学制定并于7月5日前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于7月20日前向辖区内所有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开学前必须核实并确保辖区内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不再保留幼儿园学籍。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的,8月30日前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等证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体育局办理义务教育缓学审批手续。

七年级招生:城区初中招生严格执行省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政策,“按户籍地结合居住地、以居住地为主,由学生和家长自愿填报志愿,免试就近入学”的录取办法。各乡镇小学毕业生由乡镇小学在6月底前采集《小升初学籍档案》后整体移交到各乡镇初中就近入学。由各乡镇初中按学籍档案录取并于7月10日前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将学生纳入控辍保学管理。

随迁子女和县外转入学生办理入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或三个月以上的在城区务工的证明》、《城区房产证或居住证》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办理,经审核符合政策性安置的,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本地户籍从县外转入小升初学生8月28日前持《户口簿》和学籍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初级中学登记入学并由学校从学籍网上办理“自主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辖区户籍的学生。

上一条:武定县教育体育局2021-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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