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楚民发[2024]19号)文件,现对武定县2024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时间公布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728元/人/月提高到735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年6038元/人/年提高到6400元人/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基本生活标准:从2023年947元/人/月提高到956元/人/月。2、护理补贴提高标准:集中供养对象: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残疾]每人每月995元;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残疾]每人每月498元;三档每人每月299元)。分散供养对象:一档179元;二档105元;三档60元。
(四)新公布的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