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楚民发[2023]23号)文件,现对武定县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时间公布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700元/人/月提高到728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5343元/人/年提高到6038元人/年。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1、基本生活标准:从2022年910元/人/月提高到947元/人/月。2、护理补贴提高标准:集中供养对象: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一级残疾]每人每月950元;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或二级残疾]每人每月475元;三档每人每月285元)。分散供养对象:一档171元;二档100元;三档57元。
(四)新公布的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武定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