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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武税 税告 〔2024〕4号)

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非正常户公告

武税 税告 20244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武定县税务局

                           202467

非正常户纳税人

序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1

武定金权劳务服务部

于金权

2024-05-01

2

武定县武狮猫农副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普中美

2024-05-01

3

云南寻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段新毅

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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