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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办理税(费)缴纳业务的通告

日期:2023年12月29日   作者: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点击:[]

根据《2023年云南省国库年终决算工作方案》及《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关于2023年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年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暂停办理税(费)缴纳业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时间及范围

(一)12月28日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大额税款更正、退库业务。

(二)12月29日18:00起,暂停受理所有渠道第三方支付缴税功能。

(三)12月29日18:00停止办理代征税款代开发票业务。

(四)12月30日为国库非工作日,原则上不办理业务。

(五)12月31日不再办理退库、更正和调库业务,确实必要发生的应于上午10:30之前办理完毕。

(六)12月31日TIPS日切时间为12:00时。

二、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24年1月1日0:00起恢复所有渠道税(费)征缴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妥善安排相关业务办理时间,避开暂停办理业务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缴纳税(费)业务。

(二)纳税人、缴费人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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