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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结果公布(2024年9月20日)

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核实,闫波自建房建设项目符合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现对该项目核实结果进行公开。

证书名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证书编号:核字第武定县202400037号

项目名称:闫波自建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闫波

项目地点:武定县狮山镇狮山镇北街社区北面

建设规模:建筑占地面积99.98平方米,建筑面积920.53平方米,一栋9层,建筑高度31.40米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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