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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

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法治武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制定责任制“三单一书”制度,着力提高执法水平、群众法治意识。请各监管所、股(室)队依照执行。

一、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各项重点普法任务。各监管机构根据工作要点,进一步谋划年度普法工作具体安排,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普法责任清单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年度普法重点内容、重要普法时间节点、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

二、重要普法工作提示单。明确适用范围对象为执法机构,提醒各执法机构做好组织,按时参与活动。根据年度整体工作安排和普法责任清单,定期向各机构下发提示单或者工作提醒,提醒进一步把握任务要求,加强组织指导,明确具体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年度普法各项工作。

三、重点普法任务督办单。根据重点任务和项目推进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的执法机构,由局办下发督办单,督促责任股室在规定时间节点,进行整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四、普法责任履职评价书。涉及的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股室对照普法责任开展自查自评。由局办根据年度工作考核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并报局党组研究后进行工作通报。各机构根据评价情况,进一步强化措施,更好地推进责任范围内的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县局法规股适时跟踪“三单一书”办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根据工作实际进展,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实施评估,确保工作推进质量。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0日

附: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形式

责任股室

1

《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

全局干部职工

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学习。

办公室

2

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全局干部职工,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

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执法人员培训会、专题学习会、专题讲座等学习;

通过悬挂横幅、滚动播放LED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在执法中普法、发布典型案例、进企业进社区宣讲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普法。

县局法规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

信用监督管理股、县局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县局执法大队、各监管所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

消费建设股、各监管所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各监管所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食盐专营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

食品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县局执法大队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监管所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及认证培训、咨询人员管理办法》《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

计量标准化认证股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各监管所

11

重点普法活动

1)3月,围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4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3)5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

(4)6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

(5)9月,围绕“质量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6)11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7)12月,开展2024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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