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提高矫正质量,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日常监管规定。近日,东坡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
此次教育学习主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考核奖惩制度等相关规定。东坡司法所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从“见其踪”“闻其声”“见其人”“慰其心”四个方面发力,着力每日信息化核查,能“见其踪”,规范每周视频汇报,能“闻其声”,强化每月报到,定期走访,能“见其人”,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会上,东坡司法所所长高维右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端正态度,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矫正管理的各项规定,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按时完成每日信息化核查;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尤其是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服从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三是放下包袱,加强与矫正小组间的沟通,及时反馈信息,提高矫正效果。
会后,东坡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在册3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到集镇公路两侧捡拾垃圾、给绿植浇水、清理杂草等公益活动,他们积极认真、干劲十足,展现了非常好的精神面貌。
经过此次活动,不仅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培养了他们公益劳动意识、主动服务意识。各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后会积极主动接受矫正,主动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理解,自警自省,保证遵纪守法,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让自己成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