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1号)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2批次,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食品名称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生产日期 |
规格型号 |
抽样/报告编号 |
不合格项目 |
处置 单位 |
处置结果 |
1 |
滇秀牌自烤白酒 |
武定狮山镇新华联购物中心 |
宜良雄蜂酒业有限公司 |
2016-11-21 |
850ml/瓶 |
№: FGC18531990012 |
甜蜜素 |
狮山市场监管所 |
武市监罚〔2018〕73号 |
2 |
油炸花生仁 |
武定狮山镇新华联购物中心 |
开封市龙腾食品有限公司 |
2018-01-15 |
180 克/袋 |
№: FGC18531990013 |
过氧化值 |
狮山市场监管所 |
武市监罚〔2018〕73号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