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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年01月03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云财资环〔2022〕225号)及《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楚财资环〔2022〕137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331.82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此款,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的要求,提出以下要求:

一、该资金与省、州、县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对冬春期间需救助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各级财政、应急部门及各乡镇要密切协作,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环节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追踪考核,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乡镇在收到本通知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上报需救助对象确认并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于2023年1月13日前将武定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审批表报县应急局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股审批;救助资金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方案》(云财农〔2022〕148号)实行银行“一卡通”发放。

四、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并于1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韩嘉发,8837658,邮箱: wdxyjwbgs@ 126com。

附件:

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资金下达明细表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2022-2023年冬春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武定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审批表

                                         武定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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