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路镇人民政府,环州乡人民政府,东坡乡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楚财资环〔2022〕25号),结合各乡镇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现将该项资金15.6万元下达你们(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款列2022年“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功能分类科目,“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政府支出分类科目,“30306.救济费”部门支出分类科目。为管好用好此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专项用于为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请严格按照各级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不得用于非受灾地区或受灾地区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无关的支出,严禁挤占、滞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依法依规使用。救灾资金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
二、请加快预算执行,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环节等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请各乡(镇)于2022年4月27日前完成救助工作,并将资金使用和救助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资金使用和救助情况督查。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并在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如期实现绩效目标。
附件:
武定县2022年省级冬春救助补助资金下达明细表
乡(镇) |
金额(万元) |
备注 |
白路镇 |
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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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州乡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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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乡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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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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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