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环督字[2023]47号《关于加快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提醒函》、《武定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两污”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程序,经县人民政府统筹,由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武定县狮山镇人民政府、楚雄州环境保护局武定分局配合,开展武定县城镇“两污”问题整改自验相关指标达到要求,经验收合格,同意销号,现予以公示。
武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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