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督察组交办楚雄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第四批共3件。现公开如下: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1 |
X53230020230616001 |
反映大姚县金碧镇李湾办事处阮屯,***挖土采石破坏耕地,盗卖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约30亩。将原阮屯的山路挖断,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隐患,有人向大姚县林草局反映后无果。 |
大姚县 |
生态 |
2 |
D53230020230616001 |
反映楚雄市紫溪镇前进社区黑泥坝楚雄市紫溪镇龙踩山砂场(玉楚高速菠萝哨旁),其噪声、扬尘影响楚雄盛祥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距离约80米)。举报人反映该砂场设备全天24小时运转,厂区道路未硬化,厂内堆存的砂石料未采取防尘措施,运输物料时未遮盖导致沿途有砂石掉落,路面砂石和灰尘堆积影响车辆正常行驶;雨天路面砂石和灰尘会被雨水冲至道路(G320国道)。举报人反映该问题曾在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举报反映过,但未收到相关的处理情况反馈。 |
楚雄市 |
大气 噪音 |
3 |
D53230020230616002 |
反映禄丰市勤丰镇北甸村委会5个自然村唯一的饮用水源沙站箐水库,因上游石关山在建的养猪厂导致水质变浑浊。举报人于2022年向村委会反映后养猪厂停止建设,但2023年又开始建设。举报人诉求是希望解决饮用水源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饮用水问题则应停止养猪厂的建设。如养猪厂一定要建设则建议将水库尾大龙滩箐(3-4km)的水源引至村委会作为五个自然村的饮用水源。 |
禄丰市 |
水 |
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