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县级各部门、各网格化挂包单位:
《武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州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已经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武定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州级技术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州爱卫会第三技术评估组于2021年7月8日至9日对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现场技术评估,评估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工作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反馈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爱卫组织管理
存在问题(4条)
1.爱国卫生工作专项经费县财政预算未下达单独科目,现场检查县乡两级中有创卫、爱国“7个专项行动”、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经费。国标明确要求,“爱国卫生经费应纳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能满足爱国卫生工作需要”。只有持续的财政经费投入,才持续开展爱卫各项工作。
2.资料收集在精细化程度上还有差距。乡镇政府无召开爱卫或创卫的会议纪要;部分单位无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无爱卫领导小组构架图;部分材料未加盖公章;投诉平台机制落实有差距(国检中要抽查投诉点,目前爱卫办、城管、乡镇、社区都有投诉机制,流程还需规范完善,登记需完整的信息)。部分现场检查单位无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构架图,做到了立行立改。
3.检查的单位对迎检的准备不够充分,要求不精准,准备的备检点位路线的规划、汇报的内容还有差距,所查点位均未达到精品点位的要求,距离省级技术评估还有较大差距。
4.现场随机走访21名居民,2人不知道创国卫,对创卫工作知晓率为90.48%,卫生状况满意率100%。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爱国卫生专栏,2020年8月31日-2021年7月5日有99条信息,信息频次和更新需加强,不能完全反映武定县创卫的工作痕迹。健康教育宣传栏2021年第四期没有控烟内容。
整改措施(5条)
1.健全爱卫经费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尽快整改到位。(责任领导:林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责任人:钱学武;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2.加强痕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按照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要求,紧扣《2021年云南省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评审细则》和省级技术评估重点内容,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中爱卫组织管理五条标准23项指标要求,从上到下、由点到面认真对照各条指标要求,对档案资料进行再认真细致的核对,强化细节。一是加强对标准的学习;二是加大对档案资料的整理学习培训;三是县爱卫办加大对各部门的督导检查力度,仔细核查每一个点位的资料。(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创卫办;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3.做好精品点位的打造。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要全力配合,集全县之力共同准备精品点位;同时要加强对所有陪检人员、迎检人员的迎检技巧、明白人的培训。总的要求是:对国卫指标熟悉掌握,应对专家提问自信从容,不做过多解释,多主观、少客观,对专家提出的问题一定要虚心接受,服装得体大方,点位与点位之间衔接到位;路线准备、点位准备要反复走、反复看、反复查,一定要注重细节,细节决定成败。(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创卫办;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4.发挥所有单位、乡镇、社区、村组,以及工、青、妇、志愿者、退休老干部等群体作用,营造全民参与创建氛围。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一期都必须有控烟内容,且有年月、期数、单位落款。县人民政府网站爱国卫生专栏建议改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栏。(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创卫办;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5.细致准备好四样材料。高质量的县主要领导汇报材料,要求充分反映武定县的创卫成效;创卫专题汇报片(15分钟以内);创卫宣传画册;申报材料(必备条件是关键)。(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创卫办;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存在问题(5条)
1.西河湿地公园健康步道无线路地图、使用说明,步道无行走方向指示,步道两则无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路标。乌龙河公园步道两侧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路标数量不足。
2.控烟工作的存在问题。
(1)少数重点窗口单位未合理设置规范的吸烟区,吸烟区标识不规范,且无吸烟区指引标识。
(2)所检查的部分单位非吸烟区均发现吸烟痕迹即烟头、烟灰、烟渍等。
3.健康栏目刊播时间无提前预告。
4.部分单位不同年度的健康教育计划存在雷同现象,总结与计划不相吻合。
5.档案资料不完整、不齐全,有缺项。
整改措施(5条)
1.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按标准增加所需标牌、标识。(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郑钧;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2.将控烟工作落到实处。尤其是重点窗口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合乎规定的吸烟区,加大控烟工作巡查力度,及时清除烟渍、烟迹、烟头。增加禁烟标识,并粘贴在醒目位置。(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3.对健康栏目刊播时间及内容做提前预告。(责任领导:李晓萍;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责任人:郝群涛;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4.创卫办对网格成员单位加强培训、指导、督导,各成员单位认真、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5.在资料收集方面,对标对表,认真梳理,逐一查对缺失的资料,请尽快补充完善,保证档案资料的延续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创卫办;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三)环境卫生和社区卫生
存在问题(23条)
1.华翔帝景小区:宣传栏没有日期落款,非机动车辆停放不规范,公厕内墙体破损需及时修复。
2.牡丹路:洗手台周边黄土裸露。
3.北片区一号公厕:无障碍男卫生间无防蝇纱网。
4.县住建局:房屋后毒饵站内无毒饵,办公楼后发现多个烟头。
5.元武路:沿途发现停车秩序不规范。
6.乌龙河大桥:树池黄土裸露。
7.乌龙河五号公厕外:毒饵站内毒饵长期未更换。
8.红土田社区:部分墙面上有污泥未清理干净,单元门门口公示栏缺少公益广告,单元门内小广告清理不及时。
9.在建工地围挡:缺少爱国卫生宣传氛围。
10.御龙湾、翡翠庄园在建工地:建筑材料堆放不规范。
11.新108国道往禄劝方向污水处理厂往前掉头位置有闲置危房,房前有建筑垃圾。
12.城区主次干道垃圾收集点:还大量使用勾背式垃圾箱。
13.很多公厕没有免费字样。
14.农贸市场外围:栗源食品经营部门口小广告清理不彻底;诚信水产品店内环境卫生差。市场内李燕豆腐坊豆花桶无盖,老兰新鲜蔬菜店垃圾桶脏污,市场二楼鲜肉区消防栓脏污,市场内垃圾桶破损,苗山土鸡店三区分离不规范。
15.金山小区以及附近:小区内车辆随意停放;兴隆汽修店门外机油污染路面;一排4单元门外有占道现象;一排9单元门外环境卫生差;小区内在建工地围挡占用人行道且无门,脚手架无安全防护网。
16.吉慈堂住院部下面大型停车场外,水沟坍塌未清理。
17.沙朗村沿路有裸露石土堆,砂石场无围挡。
18.北街社区办事处绿化带黄土裸露。
19.湿地公园一号公厕洗手台无制度。一号公厕旁垃圾收集点地面脏污。
20.北街社区门外至湿地公园路段有施工遗留建筑垃圾。
21.垃圾临时集中转运点:不符合垃圾中转站的相关标准,管理不规范。发现在街边直接用水清洗垃圾桶,水四处流淌的情况。
22.查阅资料发现问题:缺少建筑垃圾处理厂或者消纳场和数字城管的相关资料;无垃圾中转站的相关资料,洗垃圾车的废水排放和渗滤液处理的相关内容和管理制度不具体;无粪便收运处置和餐厨垃圾处理的相关制度以及处理痕迹资料;机械化清扫率和亮灯率、绿化率、污水处理率的计算以及支撑材料不够;保洁时间的相关记录需要完善;环卫规划未经县人民政府印发执行。
23.共性问题:很多公厕无免费标识;主次干道还有大量的勾背式垃圾箱在使用,而且很多垃圾箱盖子未盖。
整改措施(6条)
1.对国家、省州历次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再整治、再巩固、再提升,举一反三全县再摸排再整治。(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创卫办;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2.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和临近城区村庄的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和乱堆乱放乱倒的长效管理。(责任领导:黄飞;责任单位:狮山镇人民政府;责任人:陈会文;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3.加大城市环卫基础设施改造的力度,尽快落实垃圾中转站建设或者提升改造,建立清扫保洁管养经费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郑钧;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4.加快智慧城管建设规划的制定,借助公安智慧城市信息中心的平台加强城市管理指挥调度和服务,提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速度和能力。(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郑钧;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5.建议统一制定免费公厕标识以及四个管理制度并公示,洗手台标识、管理制度和“七步洗手法”也要统一。(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郑钧;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6.进一步规范市容环境卫生相关台账资料的归集,查缺补漏,特别是有关环卫的相关指标数据支撑材料的补缺。(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郑钧;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四)环境保护
存在问题(6条)
1.环境保护相关证明及支撑材料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2.县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后进入垃圾填埋场,含水率未达到小于60%的标准要求;污泥转移未密闭。
3.县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更换后未进行验收。
4.饮用水源地部分警示标志设置不规范,不符合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5.县人民医院医废暂存间防渗处理不符合设置要求,防蝇控制措施不到位。
6.医疗机构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去向不明,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整改措施(3条)
1.进一步排查辖区内医疗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开展医源性废水的监测工作,做到监测项目、监测频次规范,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否规范设置。(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2.排查城区是否有直排的污水管网,保证穿城而过未划定功能区的水体无垃圾、漂浮物和黑臭水体。(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郑钧;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3.按照国家创卫标准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收集,做到对标对表,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创卫办;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五)病媒生物防制
存在问题(8条)
1.餐馆防鼠防蝇设施建设细节不到位。
大部分餐馆都进行了防鼠防蝇设施建设,但部分对标准细节把握存在不到位,防鼠防蝇设施没有完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如:菌皇阁的食品库房没有完全封堵和外界的管线孔洞,厨房间的箅子不合格;留益小吃后厨的防蝇帘宽度不够,土鸡土羊野生菌防蝇帘安置不当;移动公司食堂餐厅无防蝇帘;楚雄供电局武定分局食堂后厨其中有一扇门没有防蝇帘;思源实验学校食堂餐厅风幕机宽度不够;自然居火锅风幕机宽度不够。
2.病媒生物孳生地整治不到位。
(1)老旧居民区和城中村城乡的结合部存在卫生死角,外环境小积水较多,存在闲置的可积水容器,有蚊蝇孳生隐患。
(2)华翔帝景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排水沟部分地段不畅,形成不流动积水,小区二号门附近静止景观水体未采取防止蚊虫滋生的措施,存在蚊蝇孳生隐患。
(3)客运站内的汽车检修处堆放的废旧轮胎,堆放轮胎处有积水、且轮胎内有积水,以及华翔帝景小区门卫室旁露天堆放废旧轮胎存在蚊蝇孳生隐患。
3.重点场所卫生清扫不彻底,没有一个做到定期进行“搬家式”的大扫除,出现鼠迹(鼠粪、鼠爪印)。如在鹿城大厦发现鼠粪、鼠爪印;菌皇阁的食品库房内发现鼠粪。
4.农贸市场熟食区、卤菜区防蝇设施有效使用率不高。存在不规范、不实用、不使用(有防蝇设施的,也没有效使用)等问题。经营户还未形成牢固的使用意识,防蝇设施有效使用率不高,存在防蝇设施形同虚设的现象。
5.部分点位的蝇密度超标。如农贸市场酱菜区、肉食销售区、熟食区以、农贸市场周边的小食品店以及红土田社区、永宁村委会、思源实验学校的勾背式垃圾箱蝇密度相对较高;留益小吃后厨有蝇(国家标准要求:生产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6.灭鼠毒饵站管理不规范。灭鼠毒饵站存在位置不合理、鼠药外溢或无药等现象。如客运站停车场内的毒饵站无鼠药。
7.病媒生物防制相关资料不详实,支撑资料欠缺,精细程度不够。还没有完全按照目前最新的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病媒生物防制资料检查的要求来分类整理资料。
8.打造精品点,打造亮点的意识不足。
迎接省级技术评估(明查),要展示自己的亮点。从这次迎检点位来看:亮点不亮,精品点没有。大部分迎检点或多或少都能查见问题。
整改措施(8条)
1.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的培训宣传,使相关参加创建人员及广大群众成为“明白人”,熟悉明白在创建活动中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要达到什么标准。(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2.加大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力度,重点加强蚊蝇孳生地的治理力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搞好老旧居民区、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理积水容器、管好废旧轮胎,减少蚊蝇孳生地。(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3.加强城区老旧小区的整治力度,解决脏乱差现象,提高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郑钧;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4.举一反三,进一步整治明查存在的问题,做到细节到位。以问题为导向,以国家卫生县城标准为核心,全面整改州级评估发现的问题。(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5.规划好备检点(1:3)、迎检路线。打造亮点,培育精品点。(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创卫办;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1)按国家技术评估现场检查要求规划好备检点,集中精力对所有备检点进行2-3轮有效督查,认真查找问题,确保备检点没有问题或没有大的问题。
(2)关注备检点周边的小餐饮店、老旧居民区、背街小巷、垃圾存放点、蚊虫孳生地、灭鼠毒饵站等(抽查重点),确保备检点周边没有问题或没有大的问题。
(3)迎检路线沿线也是抽查重点,对迎检路线沿线上的小餐饮店、老旧居民区、垃圾存放点也要进行重点整治,确保迎检路线的点位没有问题或没有大的问题。
6.按照目前最新的国家卫生县城技术评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资料检查的要求分类整理资料、逐条整理,充实支撑资料。(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7.加强餐馆防鼠防蝇设施建设,特别是备检点和迎检路线上小餐饮店的监督和指导力度。(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人:贺有文;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8.加强灭鼠毒饵站的维护和管理,特别是备检点的灭鼠毒饵站,确保备检点的灭鼠毒饵站规范有效。(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六)食品安全
存在问题(3条)
1.食品生产环节:添加剂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企业食品安全制度、台账不够完善(云南云味坊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小作坊厂区墙壁有霉斑、屋顶顶部结蜘蛛网且有较厚成灰,发酵区产品容器长期不清洗导致污渍陈积,生产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开展不到位,未有效防鼠(滇宫御酒坊)。
2.餐饮环节:大型餐馆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培训及资料不规范,各类台账不完善,冰箱食品存放不规范,后厨洗碗池设置不符合标准(帝景大酒店)。中小餐馆没有专门的洗碗池,在店外洗碗,消毒未按规定操作(龚氏小吃坊)。中学食堂备餐区紫外线消毒灯使用不合规范(武定一中学校食堂)。
3.食品销售店(含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台账不完善,索证索票不完善,店内熟食经营区“三防”有待改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要加强(物美廉商贸有限公司)。
整改措施(5条)
1.加大标准的学习培训并熟练掌握,补足短板,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人:贺有文;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2.相关职能部门继续通力合作,精心组织,措施到位,加大对小餐馆、小作坊、小摊贩的综合整治力度,严格审核标准,加强日常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及质量。(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人:贺有文;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3.各级监管人员加大专业学习及实际应用的力度,规范监管各行业单位。(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人:贺有文;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4.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使之熟悉法律、法规并能规范操作。(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人:贺有文;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5.按照国家创卫标准进行制作各类材料,对照标准认真梳理,分项完成,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及有效性。(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创卫办;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七)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存在问题(4条)
1.公共场所中个别小理发店刀剪消毒落实不到位,无相对独立的消毒区域;小旅馆布草间、消毒间设置不规范,未进行室内微小气候年度检测。
2.部分二次供水单位已办理卫生许可证,纳入监督管理,少部分涉二次供水的单位、小区未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管理。部分单位在清洗消毒二次供水设施后未进行水质检测。
3.纳玉环保有限公司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完善,少部分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在岗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岗前体检记录。
4.学校:无健康学校建设规划及工作方案;无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报告。
整改措施(3条)
1.从细节入手,加强对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特别是客运站和集贸市场周边理发店、小旅馆的卫生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设置消毒设施并落实消毒措施,认真做好客用物品的保洁工作,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防止交叉污染。(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2.加强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监测,并完善相关记录材料,确保用户生活饮用水安全。(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郑钧;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3.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人员,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特别是针对教学环境中存在的课桌椅配置不规范问题进行改进,使之符合国家标准。建立完善健康学校建设规划及工作方案;按规定每年定期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和水质监测。(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教体局;责任人:陈洁;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八)传染病防治
存在问题(5条)
1.县妇幼保健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设置不规范,“发热、腹泻、咳嗽、腹泻、黄疸、皮疹在此就诊”等传染病人就诊提示牌过小,不够醒目,感染性病人就诊流程没有或不清楚。发热门诊设置不规范,缺少“缓冲区”。
2.思源实验学校:学生考勤及缺勤记录不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有待加强,学校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力度不足,痕迹资料不全。学校仅有查验,对漏种疫苗学生补种疫苗督促不够,漏种疫苗补种率仅为60%,未达95%的标准。
3.武定中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与新冠肺炎体温筛查点共用,无“发热、咳嗽、腹泻、黄疸、皮疹在此就诊”等传染病人就诊提示,感染性病人就诊流程没有或不清楚。
3.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设置不规范,缺少“缓冲区”。
4.狮山镇卫生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设置不规范,“发热、腹泻、咳嗽、腹泻、黄疸、皮疹在此就诊”等传染病人就诊提示牌过小,不够醒目,感染性病人就诊流程没有或不清楚。冷链设备温度监测不规范,未记录冷冻室温度。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录入不全。
5.每年报告的传染病多数在普通门诊诊治、医院存在院内交叉感染隐患,不符合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
6.县疾控中心人员不足,核定编制46人,实际仅为39人。实验室检验设备A类装备率仅达到50台,未达到A类61台(件)的标准。
整改措施(3条)
1.学校应按600:1配备卫生专业人员,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强化传染病疫情管理、及早发现传染病学生、及早隔离及控制聚集性疫情。(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责任人:陈洁、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2.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制订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按规范设置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肠道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科,并保持规范良好运转。建立健全医院院内感染控制制度,完善设施、落实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院内感染。(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3.教育体育部门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强化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托幼机构及学校补充完善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的痕迹资料,督促漏种学生及时按要求补种完漏种疫苗,落实漏种疫苗的补种工作,补种率达95%。(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责任人:陈洁、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九)乡镇辖村卫生
存在问题(3条)
1.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方式需加强,部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城中村、城乡的结合部垃圾收集采用钩臂式垃圾箱,标准偏低,部分钩臂式垃圾箱占道摆放,部分垃圾桶(箱)未做到密闭,垃圾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1处牲畜放养。
2.部分公厕无清洁消毒制度,社区(村委会)住宿小区发现小型积水,毒饵站维护管理需加强(无标识、毒饵)。
3.县城所在地乡镇(狮山镇)辖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统计有差异,已做到旱厕全消除,建议有详细的调查表以便统计准确的数据。
4.村卫生室管理需加强。医疗废物收储、转运有差距,未做到48小时转运。
整改措施(3条)
1.聚焦工作短板,开展专项整治再提升。针对城中村、城乡的结合部、废品收购站(点)等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开展不同领域专项整治再提升行动,狠下苦工,举一反三,强化监管,确实整改到位。建成区内一律不得饲养禽畜,建成区外不得放养、需圈养。建议更换钩臂式垃圾箱为分类垃圾桶。(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郑钧;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2.按照“勤洗手、管厕所、常消毒”专项行动标准,举一反三,补齐公厕管理等方面的差距。(责任领导:龚世雄;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人:郑钧;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3.进一步加大医疗机构的培训力度,按照标准落实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责任领导:王彬;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责任人:杨艳;完成时限:2021年7月31日)
二、相关要求
(一)立行立改,加快整改进度。现场评估发现,餐馆、客运站、医院等重点区域场所存在的问题即为可立行立改的问题,主责部门要主动担起整改问题责任,及时整改问题,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加强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牵头部门的沟通联系,注重问题整改时效,督促及时整改。
(二)及时反馈,加紧问题销号。督查发现问题是为了找出工作推进中的短板、弱项;交办问题是为了让各个主责单位知道问题所在,想措施、找办法、补短板、强弱项;问题的整改反馈是为下一步工作推进奠定基础、指明方向,精准推进工作开展。
(三)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主责单位、网格单位要理清各自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中的职能职责,整改问题时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涉及问题整改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加强对主责单位整改问题的工作指导,及时为主责单位整改问题提供技术支持保障。主责部门要主动担起整改问题责任,加强与牵头单位的沟通联系,切实把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网格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主责单位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共同推进创卫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部门及乡镇高度重视,对具体点位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效坚持,对照问题线索认真核实、举一反三查找差距,抓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