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建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武定县狮山镇西北片区土地一宗,证号为武国用(2012)1005116号的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证号为武国用(2012)1005116号的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二日开始的15个工作日内前向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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