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旧城棚户区改造拆迁(一期)项目工程目前已拆迁完毕。一期拆迁范围为:1、复兴街东侧片区:东至中新街,南至环城南路,西至复兴街,北至文化路、小箭道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2、部分老旧小区:原狮山镇财政所办公楼及职工住宿区、审计局住宿区、住建局住宿区、国土资源局住宿区、原畜牧局办公楼及住宿区、原籽种公司住宿区、老法院住宿区、原工业交通局住宿区、县政府后院住宿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及附属物。为推进旧城改造步伐和城市化建设进程,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注销武定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一期范围内的791户土地使用权证及786房屋所有权证依法进行注销。
特此公告
武定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