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狮山镇南街社区南街五组居民小组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位于武定县狮山镇农机厂后证号为武国用(2015)第1006149号不动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将证号为国用(2015)第1006149号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7月29日前向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公告。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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