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作者:   来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4个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会议文件;承担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以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承担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8878881

(二)政策法规股: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组织退役军人事务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等工作。

联系电话:0878-8715696

(三)拥军优抚股: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执行拥军优属、抚恤优待法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申报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负责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负责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烈士评定的审核申报有关事项,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承担本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8715696

(四)移交安置股:组织实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计划,承担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负责移交地方的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负责执行上级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承担军休服务管理职责,执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政策、年度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去向审定、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下拨;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8711081

上一条: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工作职责职能
下一条: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基本信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