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职能:组织实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计划,承担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负责移交地方的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负责执行上级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事宜;承担军休服务管理职责,执行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政策、年度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去向审定、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下拨;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878-871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