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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作者:行政办   来源: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点击:[]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股室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组织机构

基本信息

机关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站

 

 

领导信息

县教育体育局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简历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内设机构

内设科室、职能,联系电话。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各类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办公室牵头,机关各股室配合。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栏

 

 

3

教育综合管理

工作动态

局机关各股室重点工作、重要会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站

 

 

公告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应予公开征求意见、告知的事项。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栏

 

 

发展规划

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

 

 

人事管理

教师招聘、流动招考录用

人事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栏

 

 

招生考试

招生政策、录取办法、程序;录取结果查询、咨询等

基础教育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

 

 

学生资助

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受助对象范围、资格、标准、办理程序等)

资助中心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栏

 

 

 

 

4

财政信息

财政预算

县教育体育局(含各乡镇中小学)、直属学校年度预算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 (2013) 309号)

县教育体育局

计财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

 

 

财政决算

县教育体育局(含各乡镇中小学)、直属学校年度决算报告

计财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

 

 

5

审计信息

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6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办件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

 

 

政协委员提案

行政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

 

 

7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县教育体育局

行政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渠道、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不予公开事项及监督保障渠道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行政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行政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县人民政府网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1)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本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行政办公室

次年131日前

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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