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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责任科室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组织机构

基本信息

机关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武定县统计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领导信息

统计局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工、简历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主要职责

职能职责。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内设机构

内设科室、职能,联系电话。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

统计信息

统计公报

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武定县统计局

综合股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统计数据

按年、季、月公开经济运行数据及专项统计数据。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统计分析及解读

统计分析报告及图解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

工作动态

工作动态

县统计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武定县统计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4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

编制本机关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许可条件、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武定县统计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行政执法人员

主要包括姓名、照片、所在具体执法机构名称、职务、执法类别、执法区域、执法证件号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行政执法主体

经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确认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执法类别、执法区域、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5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各类政策文件的解读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武定县统计局

办公室

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6

人事管理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公告,招考、遴选通知,录用公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武定县统计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7

审计信息

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

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武定县统计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8

财政信息

财政预算

统计局财政预算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武定县统计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财政决算

统计局财政决算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财政部关于推进省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3〕309号)

武定县统计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9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办件复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武定县统计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协委员提案



10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渠道、时限,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答复时限,不予公开事项及监督保障渠道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武定县统计局

办公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2)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4)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次年3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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