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及内容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329MB16272273)的委托,对武定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项目编号:诚达咨询[2019]ZB061号)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定县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2)项目编号:诚达咨询[2019]ZB061号
(3)采购预算:¥148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陆万元整)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5)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签订后,由发包方与中标方按合同具体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6)建设期限:2019年7月~2019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相关内容;2020年1月~2020年3月完成绩效考核,完成自检自查及绩效自评,迎接各级检查验收。
(7)服务期限:项目实施运营服务期自成交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三年,服务期满后须保障支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良好、长效运行。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一次性通过国家绩效评价,项目建设要达到良好及以上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投标人须按项目采购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无效。
(10)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类别及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建设内容、规模、性能 及服务要求 |
交货 地点 |
1 |
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1.1 |
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1.2 |
乡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1.3 |
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2 |
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2.1 |
县级农产品物流分拨中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2.2 |
乡镇配送中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2.3 |
村级物流服务点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3 |
建设电商人才培训体系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3.1 |
开展就业孵化培训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4 |
建设农村电商供应链体系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4.1 |
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4.2 |
农村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策划设计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4.3 |
实施电子商务精准扶贫示范工程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4.4 |
农产品质量保障与追溯管理建设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4.5 |
农产品初加工分级包装中心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4.6 |
农产品营销推广及农村电子商务氛围打造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内容”的规定 |
武定县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下述2.2条、2.3条规定的2个~3个(不得超过三个)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在云南省范围内承担过一项及以上(含一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企业。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但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未以2个或3个成员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2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除2.2条规定外,联合体成员各方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相关行政处罚记录;
(2)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及行政许可,具有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3)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需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
(5)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其中一个申请人参与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不响应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形式为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18日09时00分至2019年06月24日18时00分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人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再登录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于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9年07月10日09时00分前,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开标前递交工作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申请。
5.2 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两份【① 刻录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一份,格式为*.ZCTBJ。② 刻录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光盘一份,格式为*.doc。】。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现场递交地点为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定县狮山镇静山路武定欣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逸景华都项目商铺场地)二楼开标室。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数额:¥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收款单位: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陆良县支行广场分理处
账号:24241101040000874
形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
6.2根据武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管理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过程中统一收取、退还投标保证金。
6.3为确保项目顺利开标,牵头人必须确保至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通过牵头人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在备注栏内简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6.4为避免投标人到我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造成的不便,我公司在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只向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用以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将在开标当天由我公司统一递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商务局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武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单位地址:武定县狮山镇罗婺彝寨一号地C区41幢
联系人:佘老师
联系电话:13887886081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曲靖市陆良县中枢街道春光东路115号
联系人:张红艳
联系电话:13987406003 0874-6261728
日期:2019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