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预期目标,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和10件民生实事责任分解和立项督查的通知》(政府办便签〔2021〕54号),明确了重点工作和10件民生实事季度目标任务,细化了责任分解。现将2021年二季度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和10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作通报。
整体上看,县属各部门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大多数重点工作完成较好,达到时序进度要求,但部分工作进展缓慢,未完成二季度的目标任务。100项重点工作,涉及29个部门,按时序进度完成76项,占76%;部分完成18项,分别是第2、21、28、(县发展改革局)、1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40、42、44、47、48、49、(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7(县搬迁安置办)、26、30、38(县工信商务科技局)、47(县林草局)、62(县投资促进局)、71(县自然资源局)、85(县卫生健康局)项;未达到时序进度6项,分别是第13、14、35、43、55、58项,涉及5个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10件民生实事,涉及11个部门,按时序进度完成7项,占70%;部分完成2项,分别是第3、7项;未达到时序进度1项,即第5项(县民政局)。
下一步,各主办和牵头单位特别是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未按时报送材料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效率意识,讲时间、抓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重难点工作要进行深入研究、细化分解、挂图作战,克期赶超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达到进度要求。
附件:1.2021年二季度县人民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2021年二季度县人民政府10件民生实事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