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册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公章页、户口页、考生页),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如考生与其父(或母)不在同一户口册,无法证明其父子(或母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支撑材料(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书等)。
2.合法稳定职业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出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法人栏必须是有其父(或母)姓名,且必须是与已迁入我省的考生父(或母)相一致;(2)提供用工合同或用工证明,由其父(或母)所在单位出具,如果打零工,由社区或村民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合法稳定住所,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云南省居住证;(2)租房合同(或协议);(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4.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1)必须是到云南省社保部门上缴的各种保险费(如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之一;(2)云南省城乡医疗保险缴费证明。
5.考生、其父、其母之间所提供的材料无逻辑对应关系的,还需提供其父母的结婚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