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州行政辖区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
(二)本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本人及配偶未使用过2次(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本人及家庭名下无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
(五)在楚雄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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